关于选报2013—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11-20浏览次数:369

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

各年级:

    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,鼓励广大高校青年学子勤奋学习、开拓进取、勇于创新、全面发展,根据教育部《关于选报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1493号)的规定,我院拟在获得2013-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全校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,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,并从中选出一名优秀学生代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,参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遴选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遴选学生。各年级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事迹突出、具有代表性的获奖学生。各年级从获奖学生中选拔出1人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    二、事迹材料。被年级推荐选拔的学生需准备个人材料。材料包括个人简介、个人事迹(正文)和师长点评三部分。

    1.个人简介:130字以内,含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年月、政治面貌、学校、院系、专业、入学年份、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(限校级以上)。所获奖项按奖学金、竞赛、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,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。

    2.事迹正文:2000字左右,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。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。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,能集中反映中心思想,文内使用小标题的要服从文章的实际需要。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、事迹感人、格调向上、语言流畅,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,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,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、学习成果、实践创新、感恩回报等几个方面内容的僵硬罗列成文。

    3.师长点评:100字以内,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、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、专家、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,要注明点评人职务、职称、姓名等。

    4.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、获奖证书等,请勿将个人照片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。

   三、材料报送。学生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请于1121日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406室。

 

中韩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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