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第三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

时间:2021-04-22浏览:48


全院学生:

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《关于开展第三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中的相关要求,学生自荐、学院综合评审,现将学院第三届心理委员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结果公示如下:

  1. 十佳心理委员(推荐候选人)

    母棱

  1. 优秀心理委员

段映辰、刘祥念

公示期:422日—424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联系尤老师:027-8838528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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